塞利尼索(selinexor)的说明书

发布时间: 2025-05-29 13:35:52     文章来源:药队长     推荐人数: 90

塞利尼索由美国Karyopharm Therapeutics Inc研发,2022年7月24日在中国上市,2024年1月进入国家医保。本文就塞利尼索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副作用、禁忌、临床疗效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一)适应症

1、多发性骨髓瘤

(1)塞利尼索联合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成年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2)塞利尼索联合地塞米松适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成人患者,这些患者至少接受过四种先前的治疗,并且对至少两种蛋白酶体抑制剂、至少两种免疫调节剂和一种抗cd38单克隆抗体难治性

2、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

(1)塞利尼索适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的成年患者,包括由滤泡性淋巴瘤引起的至少经过二线系统治疗的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

(2)本适应症是根据反应率加速批准的,本适应症的继续批准可能取决于确认性试验中对临床益处的验证和描述

(二)用法用量

1、推荐剂量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80mg,每周第1和第3天口服。

地塞米松的推荐剂量为20mg,每周第1和第3天与本品一起口服。

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本品应在每个服药日大致相同时间服用,片剂应整片用水送服。不应破坏、咀嚼、压碎或切分片剂。可以餐后或空腹服用。

如果患者漏服或错过规定服药时间,应在下一个常规服药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

如果患者服药后发生呕吐,无需补服,应在下一个常规服药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

2、使用注意事项

在首次服药前和治疗期间,根据临床指征,监测患者的全血细胞计数、标准血清生化、体重、营养状况和液体容量状况。在治疗期前3个月适当增加监测频率(见[注意事项])。根据不良反应,评估本品剂量调整的必要性。

建议患者在治疗期间维持摄取充分的液体和热量。存在脱水风险的患者可考虑静脉补液治疗。

在首次服用本品前和治疗期间,给予5-HT3受体拮抗剂和/或其他止吐药物。剂量调整咨询医学顾问。

(三)适用人群

成人。妊娠期、哺乳期女性,以及老人和儿童患者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四)禁忌

尚未明确

(五)副作用

1、接受塞利尼索与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联合使用(XVd)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0%)是疲劳、恶心、食欲下降、腹泻、周围神经病变、上呼吸道感染、体重下降、白内障和呕吐

(2)3-4级实验室异常(≥10%)为血小板减少症、淋巴减少症、低磷血症、贫血、低钠血症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2、接受塞利尼索与地塞米松联合使用(Xd)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0%)是血小板减少、疲劳、恶心、贫血、食欲下降、体重下降、腹泻、呕吐、低钠血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便秘、呼吸困难和上呼吸道感染

3、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患者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20%)是疲劳、恶心、腹泻、食欲下降、体重下降、便秘、呕吐和发热

(2)3-4级实验室异常(≥15%)为血小板减少症、淋巴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低钠血症

(六)注意事项

1、血小板减少症

(1)塞利尼索可导致血小板减少,导致潜在的致命性出血,注意监测基线、治疗期间和临床显示的血小板计数,在治疗的前两个月提高血小板计数监测频率

(2)根据临床需要进行血小板输注和/或其他治疗

(3)监测病人出血的体征和症状,并及时评估,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中断和/或减少剂量,或停药

2、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1)塞利尼索会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潜在地增加感染的风险,注意监测基线、治疗期间和临床显示的中性粒细胞计数,在治疗的前两个月提高监测频率

(2)监测患者合并感染的体征和症状,并及时评估

(3)考虑支持性措施,包括针对感染迹象的抗菌剂和生长因子(例如G-CSF)的使用,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中断和/或减少剂量,或停药

3、胃肠道毒性

(1)塞利尼索可能会导致胃肠道毒性,通过调整剂量和/或标准止泻剂来控制腹泻,给有危险的患者静脉输液以防止脱水

(2)监测患者在基线、治疗期间和临床指示时的体重

(3)在治疗的前两个月更频繁地监测,通过剂量调整、食欲刺激和营养支持来改善厌食和体重减轻

4、低钠血症

(1)塞利尼索可引起低钠血症,监测基线、治疗期间和临床指示的钠水平,在治疗的前两个月更频繁地监测

(2)纠正并发高血糖(血清葡萄糖>150 mg/dL)和高血清副蛋白水平的钠水平,根据临床指南(静脉注射盐水和/或食盐片)治疗低钠血症,包括调整饮食

(3)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中断和/或减少剂量,或停药

5、严重感染

(1)本品可引起严重和致命性感染,多数感染与3级或3级以上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无关

(2)本品治疗后报告的非典型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真菌性肺炎和疱疹病毒感染

(3)治疗期间监测感染的体征和症状,及时评估和治疗

6、神经系统毒性

(1)本品可引起危及生命的神经系统毒性,本品可引起意识模糊状态和头晕

(2)应指导患者避免头晕或意识模糊状态可能引发问题的场合,并指示患者在未得到充分医学建议的情况下,不可服用可能导致头晕或意识 模糊状态的其他药物

(3)建议患者避免驾驶和从事危险职业或活动,如操作重型或潜在危险的机械,直到神经毒性完全消除,优化水合状态、血红蛋白水平和伴随用药,避免加重头晕或精神状态变化,采取适当的跌倒预防措施

7、胚胎-胎儿毒性

(1)基于动物实验获得的数据以及本品的作用机制,孕妇服用本品后可能会对胎儿造成危害

(2)告知孕妇本品对于胎儿的潜在风险,告知育龄女性患者和有生育能力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给药后1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8、白内障

部分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发生了新发白内障或白内障恶化,白内障的治疗通常需手术摘除白内障

(七)药物相互作用

对乙酰氨基酚:与对乙酰氨基酚(日剂量最高1000mg)联用时,未观察到本品药代动力学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差异。

CYP酶:塞利尼索不会抑制CYP1A2、CYP2B6、CYP2C8、CYP2C9、CYP2C19或CYP3A4/5。塞利尼索不是CYP3A4、CYP1A2或CYP2B6的诱导剂。

非CYP酶系统:塞利尼索是UDP-葡糖苷酸转移酶(UGTs)和谷胱甘肽S-转移酶(GSTs)的底物。

转运体系统:塞利尼索抑制OATP1B3,但不抑制其他溶质载体(SLC)转运蛋白。塞利尼索不是P-gp、BCRP、OATP1B1、OATP1B3、OAT1、OAT3、OCT1、OCT2、MATE1或MATE2-K的底物。

(八)储存条件

1.温度控制

塞利尼索应不超过30℃保存。避免将药物暴露在极端高温或低温环境中,冷冻可能导致药物的结构和药效发生变化,影响其治疗效果。

2.防潮防湿

选择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存放塞利尼索,防止药物受潮,湿度的变化也可能对塞利尼索的稳定性产生负面影响。储存时,要尽量避免在潮湿和干燥的环境中切换,保持产品的质量。

3.避光保存

塞利尼索应远离阳光直射,光照可能会对药物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可以选择一个避光的地方存放药物,或使用不透明的容器保护药物免受光的影响。

4.包装完整性

塞利尼索应放在原装容器中,密封保存。不要将药物与其他药物混合或转移,避免污染和损坏。定期检查药物包装的完整性,如有损坏应立即联系医生或药剂师,获取进一步的指导。

【温馨提示】:部分商品说明书更换频繁,请以商品实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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